GB/T 2970-2004 厚鋼板超聲波檢驗方法.PDF
替代GB/T 2970-1991
前言
本標準代替GBT 2970-1991《中厚鋼板超聲波檢驗方法》。
本標準與GBT 2970-1991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
本標準適用范圍也可以包括奧氏體不銹鋼板;
雙晶片直探頭可探厚度范圍由原20 mm擴大到60 mm自動檢驗用試樣有較大簡化,雙晶直探頭性能要求有所改變;
對鋼板中不允許存在的單個缺陷的要求有所提高。
本標準附錄A為規(guī)范性附錄。
本標準由中國鋼鐵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鋼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鋼鐵研究總院,冶金工業(yè)信息標準研究院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[張廣純]、張建衛(wèi)、范弘、賈慧明、黃穎、董莉。
本標準所代替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
--GB 2970-1982,GBT 2970-1991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厚鋼板超聲波檢驗對比試樣、檢驗儀器和設備、檢驗條件與方法、缺陷的測定與評定、鋼板的質量分級、檢驗報告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厚度不小于6mm的鍋爐、壓力容器、橋梁、建筑、造船、鋼結構、管線、模具等用途鋼板的超聲波檢驗。奧氏體不銹鋼板也可參照本標準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友聯(lián)超聲波探傷儀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
GBT 8651 金屬板材超聲板波探傷方法
GBT 12604.1 無損檢測術語超聲檢測
JBT 10061 A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波探傷儀通用技術條件
JB 4730-1994 壓力容器無損檢測
3一般要求
3.1 被檢板材表面應平整、光滑、厚度均勻,不應有液滴、油污、魔蝕和
其他污物。
3.2 被檢板材的金相組織不應在檢驗時產(chǎn)生影響檢驗的干擾回波。
3.3 檢驗場地應避開強光、強磁場、強振動、腐蝕性氣體、嚴重粉塵等影響超聲波探傷儀穩(wěn)定性或檢驗人員可靠觀察的因素。
3.4 從事鋼板超聲波檢驗人員應經(jīng)過培訓,并取得權威部門認可的超聲探傷專業(yè)1級及其以上資格證書。簽發(fā)探傷報告者應獲得權威部門認可的超聲探傷專業(yè)1級及其以上資格證書。
3.5 檢驗方式可采用手工的接觸法、液浸法(包括局部液浸和壓電探頭或電磁超聲探頭的自動檢驗法)。
3.6所采用的超聲波波型可為縱波、橫波和板波。
4對比試樣
4.1 對比試樣材質、聲學性能應與被檢驗鋼板相同或相似,并應保證內部不存在影響檢驗的缺陷。
4.3用單晶片直探頭檢驗鋼板時,對比試樣應符合圖2、表1和表2的規(guī)定。
4.4 用壓電或電磁超聲自動超聲檢驗方法時,試樣長邊應平行于壓延方向,端面應平直,厚度公差應小于板厚的2%。人工缺陷的位置如圖3所示。
4.5 采用板波、橫波檢驗的對比試樣形式見GBT 8651和JB 4730-1994附錄H。
...
,
德國進口煙氣分析儀